外地户口在武汉上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武汉外来人口子女上学条件
1、户籍和房产不在我区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子女(含周边城区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足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和武汉市教育局“‘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规定,此类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除外,但需提供拆迁证明和租房协议,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2、我区指定的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有几所?
我区指定9所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学校。分别是:沌口小学、洪山小学、薛峰小学、黄陵小学、军山小学、开发区二初中、开发区四中、黄陵中学、军山中学。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户籍不在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既无户籍证明又无法提供房产证明但在开发区长期居留的,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务工证明、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经营许可证),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4、区内企业工作的员工子女如何入学?
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开发区户籍的企业员工子女按“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入学。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参照第四条。非武汉市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参照第七条,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武汉市其它中心城区和新城区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5、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5月底,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6月17日,小学办理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手续。6月底以前,小学办理只有房产证的新生入学手续。7月3日,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7月5?6日,初中新生报名;8月24?26日,小学新生报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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