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申请廉租房吗

如题所述

单身一个人不可以申请廉租房,但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即使未满35周岁也能申请廉租房。只有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成年人没有配偶和子女的是可以申请的。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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