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查交易记录时限是五年。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客户的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的当年(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客户个人需要查询的话,需带本人的银行卡(银行存折),到所在地的银行进行自主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和银行说明具体情况,待银行审核后方可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