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6月毕业的,现在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就业才能拿报到证,其他学校都一样的么?以下是我学校发的就业须知:
2、怎样才能拿到报到证?什么时候可以拿?
答:只有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单位出具接收证明抑或直接签劳动合同,学校才会向省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方案,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报的方案发放报到证,学校会在毕业典礼期间连同毕业证一起下发报到证,学生拿到报到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人事局报到。(学校在5月底上报就业方案,所以同学们最好在5月20前落实工作。)
4、如果什么证明材料(三方协议或接收证明抑或合同复印件)都没有的话会怎么样?
答:没有证明学校不上报就业方案,那省就业指导中心就没有办法开具报到证,这样毕业生就不可以凭着报到证去人事局报到,而毕业生的档案就改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报到证一般是回学校领,只需要去毕业院校或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询问相关人员即可。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报到证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一式两联,一联是报到证(本专科蓝色,研究生粉色),另一部分是通知书(白色)。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报到证的具体报到流程如下:
1、应届毕业生凡具备派遣资格,由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2、回生源地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市场)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如无法出具,则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派遣至学生生源地人事局。
3、异地就业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由异地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国企或人才市场出的档案接收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协议。
4、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5、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在学校免费托管2年的,凡毕业2年内需要转递档案及户口的,均可按中流程办理报到证。
正常工作日,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