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检察院 未被判刑 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如果说受贿8万元,但是人还在检察院,身体也有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这种保外就医是不是就和送法院判刑后再申请保外就医的方式就不一样了呢?是不是没有年限限制,不用被监督看病,病好后也不用再回去了吗?

  1、不能办理保外就医。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可见,保外就医是指已经判刑的罪犯,未决犯依法不能办理保外就医。
  2、可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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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本人是检察院反贪局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1、人在检察院是在检察院接受调查,不知道有没有立案。接受调查期间是不可能保外就医的,但这个期间并不长,最长可能也就一个星期吧。
2、如果事实已经确定,那就立案了。立案以后人不可能在检察院的。检察院本身没有羁押场所。如果立案了,那么人要不就被刑拘或逮捕,在看守所,要不就取保候审,人回家。如果在看守所,确有疾病的话,可以转为取保候审,但还是要接受审判。
3、保外就医只可能是判刑以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21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1、 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如果案件还未判决,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限用于已判的犯罪嫌疑人
第3个回答  2010-05-21
可以是可以不过要检查机关确定,就是其实是要他说了算
第4个回答  2019-06-22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条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人民检察院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