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内燃气设施归属谁

如题所述

您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红线内至表前阀的燃气管道与设施是居住小区的共用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从这一条上理解,红线内燃气管道与设施共用部分的产权归属应为业主共有。
(2)《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红线内的燃气管道与设施作为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拥有产权与使用权,建设单位(其实也应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
(3)建设部有关规章的规定
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在这里,燃气线路(规章中的“煤气线路”)被明确为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并可启用维修基金来维护维修的。
(二)表前阀至燃器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属业主私有
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表前阀至燃器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在业主专有区间内并由业主投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应该完全由业主私有。望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06
您好!房屋内的燃气设施,如果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淋浴房等的产权都属于住户所有,燃气表和燃气管道属于燃气公司所有。谢谢阅读!追问

可是房屋业主不是花钱交了燃气建设费?怎么会属于燃气公司呢?

追答

您好!燃气设施属于特殊设施,其安全性尤其重要,如果燃气表和管道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燃气公司就没有检修和更换燃气表的义务,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燃气表和管道属于燃气公司,燃气公司就有每年派人去每家每户进行安全检查的义务,如果发现燃气表或者燃气管道有泄露,就会免费予以更换,以确保业主的用气安全和小区建筑物的安全。正是基于安全的考虑,国家才制定这样的政策。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