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我报了工伤一直不给我做伤残鉴定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发生工伤致残,公司不给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单位给报了工伤一直不给做伤残鉴定可以本人或者本人的近亲属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员工受伤之后如符合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认定后还需要进行鉴定,才能够知道具体赔偿费用是多少。鉴定是由工作单位牵头完成,一些劳动者却遇到了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2个回答  2018-08-02
  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1、建议去人社局的工伤申报部门查一下的名字。
2、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第4个回答  2015-01-22
伤残鉴定不是用人单位来鉴定的。你现在要确认是否已经申报了工伤,如果申报了会有受理通知书之类的材料,而且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先认定是工伤,等你治疗结束康复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建议你先去你单位所在的人社局的工伤申报部门查一下的名字,看是否已经申报工伤,如果没有申报,你个人抓紧时间去申报。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