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具有合同履行的保证性,对于违约者具有惩罚的作用。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可以退,定金不可能退。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面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责任的,那么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责任的话,则应该加倍返还定金。当购房的人和开发商最后没有签署商品房的购销合同时,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定金。
定金不能返还的具体情况:
如果购房的人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期限以及地点去签约的话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的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经确实了的如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主要的条款而导致无法签约,那么会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定金将不予返还。
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的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话,应加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商品房的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话,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承担购房者一定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法律相关规定:
其一: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二: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通常情况有两种退还的可能: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第二,两方商量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