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主与个体工商户有甚么区分

如题所述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拓展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2月25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羊年伊始直接释放企业减负“大礼包”:
(1)减税扩围、税费降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2)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3)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据测算,此次减税规模约在150亿元左右,降费约为小微企业和员工每年减少400多亿元。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此次对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额提高到20万元,中信证券估计,可能覆盖95%以上的小微企业,减税规模在150亿元左右。
2.关于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所负债务的清偿原则
(1)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进行经营的,其所负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关系。
(2)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无论是其收益还是负债,都是家庭共有财产,对在个体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应当以家庭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3)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无法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债务人的原则确认,认定为家庭经营,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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