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毁约吗?

如题所述

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需要尽快还工资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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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7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规定:
1.《劳动法》(1995.5.1.起施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劳动合同法》(2013.7.1.修订后施行)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5-12-27
看签合同时有这条吗,如有就属于毁约。追问

每月隔月10日,这样说的

追答

那就是违约

追问

还有日期限2015,4月30——年底的,这个月完下月就是2016年,是否属于合同到期,
不发工资不说,还以合同威胁我们,

第3个回答  2015-12-27
每个月都要发,追答

违法了,你应该可以得到赔偿的

追问

他说是厂规

追答

毛线!

违法的

追问

还有日期限2015,4月30——年底的,这个月完下月就是2016年,是否属于合同到期,
不发工资不说,还以合同威胁我们,

追答

不知道,但是他肯定违法了

找记者烦死他

追问

小加工厂

追答

烦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