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了营业执照和国税,地税是否可以不注销

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和国税,地税是订额交的,自动扣款,去注销地税时,办事人员说由于在2008-2009年代开过增值税,所以要补所得税,想问一下,如果补是按多少比例补,如果不注销地税,有没有什么?

自国家提出“双创”口号以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就有不少创业者选择注册个体工商户,但是在很多地方会出现同行业的个体户或者公司太多的情况,市场竞争太激烈,部分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不下去,不想再经营了的情况。下面企盈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注销后果的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
1、进入工商黑名单
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
如果公司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目前标准是每天万分之五。如果是个体每月交了定额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3、银行开立的公司专户,每年要审,并要交纳管理费,如果不注销,银行可能将法人纳入征信黑名单,对法人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对经后货款买车、买房或办理出国移民,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个体执照,没有在银行开立专用帐号,在税务没有申请一般纳税人或小额纳税人,只每月在税务购买定额发票,以上情况,且公司账目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公司不作注销,最坏结果就是三年内不能担任法人。基本不涉及法律风险。这种公司要注销也很单简。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停复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1、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4、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复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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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7

需要注销。

个体工商户注销了《营业执照》,国税的《税务登记证》以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手续,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未在规定取消申请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的行为,税务部门会作出处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扩展资料: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在中国,明确划归地方管理和支配的地方税份额比较小,而且税源分散,收入零星,但对于调动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保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解决地方特殊问题有一定意义。1984年以前,国家明确划为地方税的有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等少数几个税种。1985年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又陆续增设了一些地方税种。现行地方税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等税种。此外,还将下列税收列作地方固定收入:①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地方国营企业调节税;②石油部、电力部、石油化学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以其30%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③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建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上述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属中央,地方享有程度不同的机动权。

参考资料:地方税——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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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0-21
你们在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时候没有给你代征地税部分?? 如果没有代征的话那是需要交的 你不注销的话他就一直给你定额税定在那里。,,,, 追问: 国税代征什么呢?从09年8月份有增 回教 育费附加和城建税,这是不是代征地税的部份呢?不注销定额就一直定在那里,也不交了,有没什么呢 回答: 我们这里浙江 国税 你在国税开票的时候会有1.5%左右的 地税 代征的(这部分就是算代征部分的) 当然了 国税那3%是另外算的 你开票的时候没有交地税? 定在那不叫你就是 欠税 ~~~当然了 有些地方他就当你走逃户处理了 有些他会找你来要的 不过如果你不开的基本没事 你怕他干什么 店都不开了还能拿你怎么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13
  个体工商户注销了《营业执照》,国税的《税务登记证》以及地税的《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手续,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未在规定取消申请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的行为,税务部门会作出处理,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