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扩展资料:

婚姻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百度百科-婚姻法解释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你好,丈夫债务妻子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你丈夫所欠债务是他个人行为,比如赌博,或者用于其他个人开支,那么你作为妻子没有偿还义务,因为那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
2、如果你丈夫是因为你们家庭的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债务,就是说,你丈夫欠债是为了家庭,或者是用于家庭开支,那么,你作为妻子对其债务有偿还义务,因为他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你丈夫的债务发生在你们结婚以前,你也不用承担责任,那是你丈夫个人债务;
4、如果你们结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比如你们达成了协议,婚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你丈夫的债务你也没有偿还义务,那是他个人债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5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的债务妻子也要承担。除非第三人知道你们是约定分别财产制的。
第3个回答  2022-08-25
应先明确一方欠债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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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3-22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是否要一起还?很多人认为,夫妻双方结婚了,就要一起面对困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于外债,妻子当然要一起还。实则不然,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由此可知,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要看丈夫借的钱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与妻子或者日常生活有关的,那么就要一起还,如果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则属于非共同债务,妻子是不用一起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