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原甲方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方如果违约,原甲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本人有份合同是这样写的: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得到乙方同意。但是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本来这一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是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对方是个法盲,他害怕如果我作为甲方把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会违约,把他赶走,造成他的生意损失,所以要求在上面加了一句“该当然甲方不履行义务时,原甲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假如,将来我在承租者租赁期间,想转让给第三方,而这个第三方成为当然甲方后违约,我也要承担责任吗?这不是侵害了我物权转让的权利吗?应该怎么写好?
为了符合对方的要求,假如我改成以下这样可以吗?如果发生第三方真的发生违约的情况,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此外,原甲方和当然甲方双方应按我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买卖不破租赁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乙方的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原甲方和当然甲方的责任。“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人。违反合同约定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承租人仍应当对出租人承担合同责任,第三人对租赁造成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按双方转租合同的约定处理。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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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明显下面写的ok,写的太详细肯定对你不利。
而且你这点没说错,本来房屋买受方也应继续履行租约,当然你在卖房子时候要明确你已履行向买受方告知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义务,最好是有书面说明。
你在履行了告知义务后,房屋租赁出现问题就不该找你了。
如果你写了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你对这个房屋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结束,有隐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