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不见了

如题所述

医保跨省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不见了的原因是都转移到新的医保卡上了。
办理医保转移的,需要首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把医保转到新的参保地。
医保跨市转移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医保转移到异地需要的申请材料:
1、《参保凭证》一份;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3、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在转移前后,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合并的,如果两地在办理转移过程中重复参保,多交的钱会进入到医保的个人账户当中,但是重复的缴费年限是不会累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