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1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1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1: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自2021年11月1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缴费基数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新确定的缴费标准补缴。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月基数的80%作为缴费基数):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48.4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9.6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拓展资料:
1.关于医保的特别提示:
1)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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