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离婚,她老婆不要小孩,离婚协议写的每个月给500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合法吗

那小孩子上学学费是aa,还是已经包括在500块里面了?

您朋友和他老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他老婆不要孩子抚养权,但您朋友同意要孩子抚养权,并接受对方提出的可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则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进行约定,并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能就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金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要抚养权或双方都主张抚养权,则法院会根据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抚养权归属问题,考虑孩子的实际花销和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工资收入水平判决抚养费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您朋友需要明白,离婚后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也不会消除,未成年子女需要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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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8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原则上为月总收入的20—30%。
离婚协议写的每个月给500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既不干预,也不禁止。
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抚养孩子感觉吃力、甚至无法应对的情况下,有权以孩子的名义,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加抚养费。
第2个回答  2021-09-08
没有什么不合法的。每个月给孩子500块钱抚养费,对于本来收入不高的女性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如果女性收入比较高,孩子的500块钱抚养费应该太少。既然双方有协议,就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09-08
合法,父母在孩子未成年就是有义务扶养他长大,法官也会这样判,不过,很多离异的父母一旦有了自己的家庭,就不会给了,还有的离完婚就不给的。对于这样的父母,就应该断了赡养他的义务,谁叫他没有做好榜样呢?
第4个回答  2021-09-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