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损毁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
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报经批准处理后,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影响营业利润。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
2、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企业一定时期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利润总额指税前会计利润。也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
3、利润总额是指所得税前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利润总额是“亏损总额”的对称。销售利润和营业外净收支(营业外支出抵减利润)两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交的资源税也是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抵减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