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如题所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是指业主,故其义务内容如下:
(1)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2)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72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273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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