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人合伙做一个公司,有个人不好好干天天偷懒,我能强行让他退股吗,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这是很多创业初期会遇到的情况!这里需要明确身份:
一重身份是股东,这时候的作用是确定公司发展内容及方向、制定公司章程及制度、聘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按比例参与公司年度分红、按比例承担债权债务等等,股东在日常是可以不参与劳动的。
另一重身份那就是公司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这是很多创业公司会遇到的情况!三个人应该是在工作方面各有长处,所以在志趣相投的情况下合伙开公司,并结合自身长处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得到工作报酬。
那么情况来了,其中有个人不好好工作磨洋工咋办呢?这时候这个人的股东身份在他没提出退股之前是不能更改的,他仍然可以参与公司的分红(或承担债务),但日常工作的工资他是没有权利在领取了,甚至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员工手册辞退他的日常工作,不让他参与日常管理。
当然,如果因这人的懒惰或不良情绪影响了公司发展,另两个股东可以考虑召集召开临时股东会,商议让这人退股。那这又是另一层面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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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5
不能强行,但可以通过必要的手段,让他主动退出。如果是主动退出的话,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此外,在办理退出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的处理:
第一,合伙人在公司成立之前的协议非常重要,一般要约定大家各出多少钱,还要约定退出机制。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怎么约定的,就怎么退出。
第二,如果是有限公司,合伙人就是公司的股东,退出时就要按工商登记的股东份额拆分,做股权转让,合伙人出资做为注册资金、或者平时运营的出资放进了公司,退出时就要拿出来。
第三,除了拆分股份外,还要清算公司的盈利,如果公司赚钱了,尚未分配的利润就要按股份的份额扣完税后分红。如果亏损了,则没有利润可分,而且亏损的部分要按股份比例扣除,公司的债务也要分摊或转让。这是一个大原则。
第四,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技术入股”的问题,某个合伙人是以技术或资源入股,没有实际出资,那么退出时如何清算?原则是,按照入股时的协议进行退出,同时不影响合伙人对于公司利润的分配。
第五,如果合伙人自带了团队、设备、业务等加入公司,退出时这些东西如何拆分,也需要看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要以协议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15

你们合伙做公司也应该有董事长。也应该有董事会。至于他不干活。可以不给她工资。可以让别人干活。因为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份。是投资。投资是在股份里的。不能强退。但是可以扩股。采用股票的方式。让他的股份慢慢降低。股值慢慢减小。但是你强行让他退出。那是不行的。因为强行退股。是没有依据的。没有依据的做法。就是犯法。违反了股份公司经营法。可以按照。股份公司的经营方式去经营。但不能强行的去做任何一件损害投资者的事情。

股权

第3个回答  2021-09-15
强行退股肯定是不行的。
其实很简单,你们既然是合股开公司,那个你又说不好好干偷懒,那么如果大家都不领工资。那你就定好制度,三个人都拿工资。同步出台考核制度,如果他一再违反制度,你就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先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他就只是单纯的股东)。如果公司有赢利,那你就给他分红,如果公司没有赢利,他就没有分红,如果公司亏损,他也要承担损失。
如果公司赢利不分红,而是用来再投资。这样这个股东估计就会自觉退股了。此时你再与另一个股东收购他的股份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21-09-15
三个人合伙做一个公司,有一个人天天偷懒,你可以和他沟通,让他变得积极一些,不可能让他强行退苦,如果实在合伙不下去,也是够让他退股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