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一拍二拍三拍和变卖区别

法院拍卖一拍二拍三拍和变卖区别

法院拍卖一拍二拍三拍和变卖区别主要体现在拍卖的时间不同以及起拍的价格不同。具体详情如下:1、时间不同。只有标的物第一次司法拍卖(一拍)流拍,法院才会在三十日内安排在同一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即二拍;2、价格不同。一拍的起拍价是过去常说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则参照市价确定,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二拍的起拍价通常进一步降低,但降价幅度不会超过一拍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3、一旦同一标的房产两次司法拍卖都流拍后,法院通常就会在该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进行变卖。不同于司法拍卖的竞价周期为48小时,变卖期则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一拍和二拍,即为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外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公开处理其财产,以偿清申请执行人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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