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我们厂子里都是压一个月工资(我们员工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老板也没买保险),然后到了年底了现在一月份了我们2018年10份的工资还没发,应该10月份的工资12月发,可是老板不发一直拖欠,我们工人就罢工了,老板说19年1月8号发工资(就是前天)可是到了今天还没发,昨天去问他就给我们说是计件的,(做了两年都是计时的)刚才还有三个月没发他就给我们说是计件,去了劳动局也没啥用,就说给我们老板说了今天发10月份的(昨天老板去过劳动局说发了工资)我想问问我们11/12月份的工资应该全给清吗?(我们工人全都没干了)。

按照现在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应该依法判处公司(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资的数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的赔偿金,赔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这是付给被拖欠工资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总共应该付给劳动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们应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告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同时打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这是政府提供免费律师帮助你们劳动者各种问题的电话号码,你们可以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费律师帮助你们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

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拖欠克扣一个人的工资超过五千元的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企业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劳动者(工人、农民工、员工、民工、职工,等等)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给劳动者缴足社保费并且足额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发给各项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用具和办理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并且按时付给工资,如果违反有关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及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政府同样会严格依法惩处违法的私人老板。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劳动者(农民工、职工、员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监察部、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

应该要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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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0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第2个回答  2019-01-10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如果私人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随时离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要给劳动者做出双倍工资的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0-07-15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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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