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工商注册号都变了,新公司由原公司控股,员工不去上班有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根据你的描述,用人单位的主体已经变更了,正常程序应该是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后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如你不愿意入职新的公司,可要求原单位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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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8
没有。因为公司注册号都变了,说明公司是一个新的法人。尽管原公司控股,但是在法律的眼里,这个新的法人是一个:新人。追问

我是与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解除合同,请劳动合同法的哪一条规定还应到新公司新公司上班呢?谢谢

我是与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解除合同,请劳动合同法的哪一条规定还应到新公司新公司上班呢?谢谢

追答

如果你和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有解除,那说明你和原公司有劳动关系。
没有法律规定你必须到新公司上班。但是建议你,如果你接受去新公司上班,必须和新的公司再签劳动合同。这样有利于保护你的利益。
但是如果老的公司“死了”,那说明你的劳动合同其中的一方不存在了。怎么保护你的利益呢?这是个问题,你最好去劳动仲裁问一下。如果让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恐怕也很不容易。因为新公司和你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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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28
如果员工不去新公司,而原公司要辞退员工购买话,是有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