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

手势

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

1、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抢截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球门球: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球门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4、角球: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角球。

裁判手势: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5、罚球点球,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6、有利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7、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分别出示红牌 Red card、黄牌 Yellow card。

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裁判手势: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保持1~2米的距离,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1

足球规则%3A裁判员手势信号!

第2个回答  2018-05-20

黄牌警告 yellow card:足球比赛中裁判会针对球员的一些特定犯规行为出示黄牌进行警告,一场比赛连续得到两张黄牌的球员将被罚下场。

红牌警告 red card:足球比赛中球员因为严重犯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得到红牌的球员会被立即罚下场,并且不能参加下一场比赛。

继续比赛 resume play:比赛中断后示意比赛继续进行。

间接任意球 indirect free kick:足球比赛因对方越位等原因中断后恢复比赛的方式,与直接任意球不同之处在于,发球方如果直接将球踢入对方球门不能算作得分。

替补 substitute:有场上球员疲劳或受伤时,教练就可以叫其他球员代替此球员从而使比赛人数补成平衡。

近端越位 offside on near side of field     远端越位 offside on far side of field    中端越位 offside in center of field    

越位 offside:进攻球员在对方半场传球时,若该球员离对方球门的位置比足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离其球门的位置更近,这就叫越位。

直接任意球 direct free kick:一方队员犯规时裁判做出的一种处罚,由对方主罚队员在犯规地点直接射门,得分有效。点球(penalty kick)就是直接任意球的一种。 

掷界外球 throw-in:比赛中,任意一方队员将足球碰出边线,则另一方队员掷界外球,让比赛继续进行。

第3个回答  2013-11-18
朋友:

一、主裁判应吹哨的情况:
  1、比赛开始(长音嘹响);
  2、令比赛停止(比如场上换人等情况)
  3、进球(长音响亮,略带拖拉);
  4、判点球(短速洪亮);
  5、比赛结束(一短一长)。
  
  二、应判直接任意球的情况:
  1、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2、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球员;
  3、跳向对方球员(目的不在于球的情况);
  4、猛烈并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球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球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球员;
  7、拉扯对方球员;
  8、推对方球员;
  9、手球。
  
  三、应判间接任意球的情况:
  1、危险动作(如抬脚过高等);
  2、目的不在踢球,球又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合理冲撞;
  3、不是踢球而是故意堵挡对方球员;
  4、冲撞守门员;
  5、守门员违例(如:拿球超过6秒等)。
  
  四、主裁判比赛中所需用的手势:
  1、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
  2、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
  3、判罚脚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
  4、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
  5、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
  6、罚点球:单臂前挺,手指向罚球点。
  
  五、边裁的旗势:
  1、掷界外球:侧上举;
  2、球门球:前挺并指向球门;
  3、脚球:斜下举,指向发脚球点;
  4、场上换人:双手把旗举过头上方;
  5、“犯规”:左右摆旗(这需要赛前与主裁有协定);
  6、越位:(1)斜上举:远处球员越位
  (2)平举:中间球员越位
  (3)斜下举:近处球员越位
  7、进球:指向球场中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1-18
楼主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以下是你所提问的相关信息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 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 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 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