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以上补偿最新标准

如题所述

一、拖欠工资一年以上补偿最新标准
      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为拖欠工资的50%以上1倍以下,具体补偿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会判刑吗
      超过30天就构成拖欠工资。严重的话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会被判处相应刑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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