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下列待遇:(一)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广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执行广西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二)在当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三)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四)在广西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五)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的聘用;(六)列入当地政府资助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参加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七)在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驾驶证;(八)国(境)外人员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广西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九)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十)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十一)在金融、通讯、互联网络等各项社会服务方面与当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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