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

如题所述

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20年2月5日发布的2019年河南主要调查数据,2020年或2020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97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纯收入15163.75元/年

河南省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1971.57元/年

河南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45.99元/年

河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55997元/年

全国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年(城镇42359元/年、农村16021元/年),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全国统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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