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怎样加价才合理

如题所述

转供电用户,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2、如您是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供电企业严格按照电价管理部门规定的电价向用电客户销售电力并计算收取电费。您可通过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和城市>点击“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最新的电价信息。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供电的三大业务?

供电供指的三大业务是低压,中压,高压

供电系统按其电压等级可分为低压用户供电系统、中压用户供电系统和高压用户供电系统。

1)低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公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套管外引线至低压用户的计量收费点为止的范围内的供电网络及其连接的中间设施。

2)中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各变电站(发电厂)10(6、20)kV出线母线侧隔离开关至公用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套管,及至10(6、20)kV用户的电气设备管界点为止范围内的供电网络及其连接的中间设施。

3)高压用户供电系统及其设施:由各变电站(发电厂)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出线母线侧隔离开关至相应电压等级用户设备分界点为止的供电网络及其连接的中间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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