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工头与大包工头签的合同有效吗

小包工头与大包工头签的合同有效吗

有效,合同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别人利益时,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若签订的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即使双方约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合同,但是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外一方接受的,合同也成立。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若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是无效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合同是无效的。但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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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纷争司法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限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获到建筑施工公司资格或者越过资格等级的;二、无资格的事实上施工人借用有资格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商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决裂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受修复花费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决裂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决裂格导致的损失,发包人有犯错的,也应承受相应的民事职责。依据上述法律限定,即便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是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同,承包人仍有权收取报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