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XXXX(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2.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3.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5.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