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疫情导致了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不断延迟,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确保学生们的安全,各地区对于开学的时间和要求都进行了充分的评估。目前广西也结合疫情的情况宣布了当地的具体开学时间,各个年级的学生将在4月14日有序开学。
一、有序安排开学时间
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校医学专业和医学类院校、高校毕业年级,自4月14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分别由各设区市、各区直中职学校、各高校研究确定。
高校其他年级自4月21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研究确定。
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安排在最后一批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研究确定。
二、认真制定开学方案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上述开学时间安排,制定本市、县(市、区)和本学校开学方案。各设区市开学方案经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区直中职学校开学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高校开学方案经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后,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要求,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部门责任,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确保开学安全。
四、严格开展开学准备评估验收
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开学工作评估验收组,加强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评估验收。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和学校主管部门等组织开展,具体方案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制定;区直中职学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所属学校(含市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
五、疫情后开学注意事项
1. 自我防护要求请家长提前为孩子准备至少半个月的口罩(每天两个),开学后每天必须戴口罩上学。开学前,全体学生及家长要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保持理性思考,切实做好自我居家防护工作,不聚会、不外出,戴口罩、勤 洗手、勤消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参与线上课程,学习防护知识,树立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确保自身安全健康,为开学学习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2. 自我监测要求自 2 月 4日起,全体学生必须严格按规定落实“一人一表”疫情防控生活轨迹登记制度,每日填写,填写要真实、具体,不能瞒报、漏报,班主任老师审核。学校严格综合排查摸底学生最新情况,安排学生有序安全返校,迎接新学期的学习。
3. 返校审核要求
为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学校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学生返校的审核工作。学校根据审核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学生有序返校,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的学生方能批准返校:
一是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
二是家人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和疑似者的;
三是近 14 天(从 3 月 1 日起倒推,以下相同)没有与湖北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
四是近 14 天没有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的;
五是外地(赣州市内及于都县的乡镇除外)返于后居家隔离观察满 14 天的;
六是居住小区或周边无疫情、没有被疾控部门要求隔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