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如题所述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5000元(起征点)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减专项附加扣除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每月扣除;
2、住房租金:按800元到1200元每月扣除;
3、赡养老人:按2000元每月扣除;
4、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每月扣除;
5、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如下: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选择所要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五大选项;
2、选择申报的项目之后,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及专项扣除信息;
3、信息填写完整之后选择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选择好申报方式之后提交即可。
综上所述, 专项附加扣除 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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