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好心人关于生活中法律的小常识题

有没有什么冠以生活中法律小常识的题啊? 急需 谢谢
主要关于平时担保、继承、纠纷以及车祸相关的问题

  法律小常识: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女儿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直接把养花的人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夜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钱,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请律师诀窍。
  (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
  (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
  (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30
太多了,比如街边树掉下来砸伤人,应去公路局协商,不行就去人民法院告他们!!!!!
第2个回答  2010-05-30
题目:2009年1月,钱某和胡某与上海某酒店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半年以后,酒店以顾客对钱某、胡某评价差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钱某和胡某以往的工资。①在本案中,酒店解除与两位厨师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6分②对于这起劳动纠纷案,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4分

答案: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在本案中,酒店未能就其解除与被告钱某、胡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提供相应的依据,故对酒店单方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予撤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1
呵呵~~楼主还是把问题问的清楚些吧。这样大家没法帮你,你不要太着急哦
第4个回答  2010-06-04
涉及范围太广,建义你买本民法类的书,结合问题看下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