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体罚学生

有一次县里来我校听课 我们听了好几节美术课 实在是不想听了 老师要找30名学生去 本来叫我的 我是真的不想去 结果没去 一会儿 教我们美术的老师来了 发了一通脾气 说“县里来听课 正好又分到我的组里···”宗旨是说了很多很难听的话 最后对我们没有去听课的人说“你给我把课本抄3遍 字迹工整 一字不落 写不好的写6遍”
这算不算体罚?他违反了什么法?

就是体罚
变相体罚
我更厉害呢!
从早上7点5一直在办公室门口站到放学11点7才回家呢!
那个组长 我曹死他嘛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一、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分析

1、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例如某地一所完全初中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教师在上课时,有位调皮的学生自由讲话,这位教师走到该同学的前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本想来个“杀鸡儆猴”。使其他同学望而生畏,偏偏这位同学不是等闲之辈,他也回敬了老师一个耳光,这可激怒了这位教师,他又给学生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学生跪地求饶为止。此时,教室一片混乱,喧闹异常。这个教师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不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是赔礼道歉的份。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3、差辱。有好大一部分教师,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比如,有的教师骂学生“有娘养,没娘教”、“朽木不可雕”、“脸比城墙厚”……甚至还有的教师给学生取难听的绰号,引得同学嗤笑。这样的差辱必然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因痛苦而失望,而变得灰心丧气,学习成为没有兴趣的活动。他们千方百计躲避这样的教师,远离学校甚至离家出走。

4、威胁。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比如说什么,“你这辈子也改不了!”“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把家长叫过来!”……某校有位学生在校长信箱里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其班主任在开学初的自我介绍:“我的耳朵很灵,眼睛特别尖,你们的一举一动,说过的每句话,我都知道得非常清楚。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别想耍花样!”还说:“我教了这么多年书,你们的心理我早摸透了,甭给我玩猫腻,我治人的方法有的是,一招比一招损,有不怕死的就试试!”这位学生写道:“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在惊诧之余心头顿时涌上一股寒意……”这种威胁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危害性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处罚,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所谓“双边活动、启发性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学生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三、教师应该实施有效的教育

事实上,教育学生只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老师,也就是“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老师,学生心里只有憎恨。作为教师应有一种奉献精神,以“护花者”来对待学生,不要以什么“不打不成材”的观念来对待学生。工作中,不妨采用以下几招:

1、“软方法”处理。有一天,陈老师很高兴,他准备提前到教室与学生小聚。可他一进教室,却发现黑板上贴了一张漫画,画的正是他自己,而且把他的缺点夸张得淋漓尽致。他不由得转喜为怒,原本愉快的心情一扫而光。凭直觉,他知道这是昨天受批评的一个学生张某的杰作。陈老师心想,这学生真不像话,竟然还搞恶作剧,这次必须狠狠地教训一顿(产生体罚的念头)。但转念一想,体罚必然引起更严重的师生冲突,自己生气不说,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陈老师决定试用“软方法”处理。陈老师平静了一会儿,若无其事地拿下漫画欣赏了一番,对大家说:“你们别说,还真有点像,我长这么大,还没人给我画过肖像呢。我要把这幅画留作纪念,作者要是不介意的话,下课给我签个名。现在上课。”几天后,那位“肇事”的学生主动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上例中,面对学生故意的对抗行为,陈老师可以体罚或变相体罚漫画作者,以宣泄心中的不满情绪,以显示老师的权威;也可以在课后把学生留下来,进行处罚:还可以请学生家长,让家长处理。然而,陈老师调整消极情绪,运用教育机智,不仅避免了师生冲突,融洽了师生关系,带使学生主动承认错误,并发展了学生的特长,真可谓一举多得。

2、表扬式教育。某学校一位老师发现有位学生在做广播操时极不认真,其它班广播操监督员扣了这人的分数,做操结束后,教师把这位学生叫到办公室,既不是打耳光,也不是侮辱漫骂,而是微笑着问:“你广播操做得怎么样,你认为准确吗?”学生摇摇头,老师继续说:“广播操做得不够准确到位不要紧,关键是要认真做。”这时,学生脸红得低下头,老师接着说:“班有班规,你如何把扣掉的分数争回来呢?”学生说以后保证怎样怎样,老师又说:“下个星期一,由你到上面来领操,你认为怎么样?”这位同学愉快地接受了老师的处罚。据说这位学生回家后,星期六、星期日都在练广播操。现在他是全校广播操做得最标准的一位学生。这种“虽说痛苦也甜密” 的表扬式处罚更能被学生所接受。上例中教师在学生违规时,采用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方法,使学生心服口服,而不是一味地去体罚学生,收到较好的效果。

3、即兴教育。即兴教育,即把学生错误的行为引导到正确的轨迹。例如有位班主任在下课时发现几个同学把扫帚当作棍转,他走上去不予批评,而是说:“你们连下课都为班级做好事,打扫班级卫生,真是难能可贵。我相信你们的扫地水平一定不错吧,今天放学后,你们再为班级做一次好事,怎么样?”这几位同学高兴地接受了教师的处罚,同时,也领悟到拿扫帚玩是错的,而打扫卫生是对的。

实践证明,每个同学都会犯错误,但希望老师用科学的手段来教育学生,只要方法得当,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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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9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一、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分析

1、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例如某地一所完全初中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教师在上课时,有位调皮的学生自由讲话,这位教师走到该同学的前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本想来个“杀鸡儆猴”。使其他同学望而生畏,偏偏这位同学不是等闲之辈,他也回敬了老师一个耳光,这可激怒了这位教师,他又给学生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学生跪地求饶为止。此时,教室一片混乱,喧闹异常。这个教师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不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是赔礼道歉的份。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3、差辱。有好大一部分教师,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比如,有的教师骂学生“有娘养,没娘教”、“朽木不可雕”、“脸比城墙厚”……甚至还有的教师给学生取难听的绰号,引得同学嗤笑。这样的差辱必然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因痛苦而失望,而变得灰心丧气,学习成为没有兴趣的活动。他们千方百计躲避这样的教师,远离学校甚至离家出走。

4、威胁。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比如说什么,“你这辈子也改不了!”“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把家长叫过来!”……某校有位学生在校长信箱里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其班主任在开学初的自我介绍:“我的耳朵很灵,眼睛特别尖,你们的一举一动,说过的每句话,我都知道得非常清楚。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别想耍花样!”还说:“我教了这么多年书,你们的心理我早摸透了,甭给我玩猫腻,我治人的方法有的是,一招比一招损,有不怕死的就试试!”这位学生写道:“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在惊诧之余心头顿时涌上一股寒意……”这种威胁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危害性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处罚,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所谓“双边活动、启发性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学生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三、教师应该实施有效的教育

事实上,教育学生只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老师,也就是“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老师,学生心里只有憎恨。作为教师应有一种奉献精神,以“护花者”来对待学生,不要以什么“不打不成材”的观念来对待学生。工作中,不妨采用以下几招:

1、“软方法”处理。有一天,陈老师很高兴,他准备提前到教室与学生小聚。可他一进教室,却发现黑板上贴了一张漫画,画的正是他自己,而且把他的缺点夸张得淋漓尽致。他不由得转喜为怒,原本愉快的心情一扫而光。凭直觉,他知道这是昨天受批评的一个学生张某的杰作。陈老师心想,这学生真不像话,竟然还搞恶作剧,这次必须狠狠地教训一顿(产生体罚的念头)。但转念一想,体罚必然引起更严重的师生冲突,自己生气不说,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陈老师决定试用“软方法”处理。陈老师平静了一会儿,若无其事地拿下漫画欣赏了一番,对大家说:“你们别说,还真有点像,我长这么大,还没人给我画过肖像呢。我要把这幅画留作纪念,作者要是不介意的话,下课给我签个名。现在上课。”几天后,那位“肇事”的学生主动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上例中,面对学生故意的对抗行为,陈老师可以体罚或变相体罚漫画作者,以宣泄心中的不满情绪,以显示老师的权威;也可以在课后把学生留下来,进行处罚:还可以请学生家长,让家长处理。然而,陈老师调整消极情绪,运用教育机智,不仅避免了师生冲突,融洽了师生关系,带使学生主动承认错误,并发展了学生的特长,真可谓一举多得。

2、表扬式教育。某学校一位老师发现有位学生在做广播操时极不认真,其它班广播操监督员扣了这人的分数,做操结束后,教师把这位学生叫到办公室,既不是打耳光,也不是侮辱漫骂,而是微笑着问:“你广播操做得怎么样,你认为准确吗?”学生摇摇头,老师继续说:“广播操做得不够准确到位不要紧,关键是要认真做。”这时,学生脸红得低下头,老师接着说:“班有班规,你如何把扣掉的分数争回来呢?”学生说以后保证怎样怎样,老师又说:“下个星期一,由你到上面来领操,你认为怎么样?”这位同学愉快地接受了老师的处罚。据说这位学生回家后,星期六、星期日都在练广播操。现在他是全校广播操做得最标准的一位学生。这种“虽说痛苦也甜密” 的表扬式处罚更能被学生所接受。上例中教师在学生违规时,采用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方法,使学生心服口服,而不是一味地去体罚学生,收到较好的效果。

3、即兴教育。即兴教育,即把学生错误的行为引导到正确的轨迹。例如有位班主任在下课时发现几个同学把扫帚当作棍转,他走上去不予批评,而是说:“你们连下课都为班级做好事,打扫班级卫生,真是难能可贵。我相信你们的扫地水平一定不错吧,今天放学后,你们再为班级做一次好事,怎么样?”这几位同学高兴地接受了教师的处罚,同时,也领悟到拿扫帚玩是错的,而打扫卫生是对的。

实践证明,每个同学都会犯错误,但希望老师用科学的手段来教育学生,只要方法得当,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有用之材
第2个回答  2010-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法律条文,为保证学生享有公平、公正的教育权利,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现对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应当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困难,思想品德较差的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平时应特别加以关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的简单粗暴的办法,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赶出教室、不允许上课等变相惩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生家长提出进行治疗,则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如车旅费)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个别屡教屡犯的教师,批评教育无效的,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三、学校各级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带来的负面影响。全体教师都应该严以律己,教育教学过程中切忌采取不计后果的方法;特别是年轻教师更要重视体罚与变相体罚的问题。年级组、德育处都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发现问题由德育处会同有关年级组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报校长室,按规定予以处理。对知情不报者,或故意隐瞒事情真相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附:对学生停课审批权限的规定: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原则上课后进行,确需停课教育者,任课老师或班主任需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半天)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报校长审批。
第3个回答  2010-05-29
你是不是没有和你们老师好好的沟通呢
他找30名学生的时候
你应该用商量的语气和她请求的
呵呵 要记住 在社会上 要有很强的沟通能力
才不会吃亏~ 我不是长者 不是在教育你
我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提醒建议你
希望你不要告我犯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5-29
变相体罚
我更厉害呢!
从早上7点5一直在办公室门口站到放学11点7才回家呢!
那个组长 我曹死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