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除名的国家公务员 工龄还能算绞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吗

如题所述

在企业工作的,目前政策不能算视同交费年限.(在机关事业的是算的,不公平吧).

劳办发[1994]376号: 由于违犯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办发[1995]104号:3、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
  我们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粤劳社函〔2003〕1019号:  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是对劳办发〔199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两文必须相结合执行。对于除名职工,除名时当地尚未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就业时起计算;除名时当地已经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连续工龄从当地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时起计算。
川劳社函[2006]299号:  一、《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通知(川劳险[1995]38号)两个文件的规定仍然有效,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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