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问题公司不让走

你好:我现在想离职,还是试用期,当初进这个公司的时候感觉被骗了,说叫我们进来做电子工程师,但是却是让我们做普工,我进的是电脑带个厂 仁宝 一台资企业 完全就是那种每天上12小时班 一周不休息的那种 让我们在里面烧锡焊 那个对身体很有孩 特别是我有鼻炎 前几天病被那个气味刺激了 犯了 医药费都花了 500多块钱了 我自己网上投简历 找到了一个更好的 很适合我 更我专业对口了 我今年才毕业 能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不容易 我昨晚提出辞职申请 组长不让我走 说公司规定才上班的不准离职 但是我确实有更好的机会 而且身体不适合做这个 我在这里做了10来天 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吧 本来不想要了 但是想到10来天很辛苦 而且医药费也花了500多 就不舒服 我记得是不是劳动法共规定就算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 是一个双向选择 我是可以随时离职的 而且公司必须支付我的工资 我可以走吗 怎样维权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1-27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