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公司强制交了五险一金 辞职的时候才交了三个月 ,走的时候拿了一个养老金的本子 说有用的,那个医保的卡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找不到了 ,有关系吗?然后中间断了3年没缴纳,我可以不补交 吗 实在付不起这么一大笔费用,我现在想放弃以前的 现在重新交可以吗 在同一个省 ,求解答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
没有时间限制,养老保险按年限累计计算。
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三部分构成:
1、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60%计算的部分,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个百分点,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少1年降低1.5个百分点。
2、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15年,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1%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过20%。
3、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除以应缴费月数发给的部分,实际缴费月数超过420个月的只除以420。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办法:
1、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缴,采取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委托参保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免签协议)。
工作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与单位缴纳部分同时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缴纳。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可直接收缴,也可委托有关部门代为扣缴。
2、参保单位需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填报《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单》、《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花名册》,经审核后,由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开出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单位开户银行划拨,并存入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3、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与拨付,采取全额上缴,全额拨付,由社保机构发放离退休费的单位须向社保机构预缴1个月的周转金。
4、参保单位应按时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对逾期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金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少数单位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的,可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期一般在3个月以内,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5、参保单位出现分立或兼(合)并时,应在1个月内向机关事业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变更手续。分立或兼(合)并前,欠缴养老保险金的,由分立或兼(合)并后的单位承担;
出现破产、撤销或拍卖时,在财产清理中必须依法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为本单位已经离退休人员留足10年的养老保险金。预留的养老保险金由机关事业社保机构统一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可以不补交的,养老保险只要累计交满15年就可以了,医保卡如果丢失了可以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扩展资料
可领取养老金的要求及缴纳比例:
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养老保险中间断了5年?
我是这么想的 反正只交了3个月 就不要了
追答呵呵,根据我20多年的社保工作经验看,到你退休的时候,你会想办法把这3年补上的。即使多缴很多滞纳金。
追问可以以后有钱了再补?
追答可以,但是可能要有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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