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险大概能报销多少

如题所述

1、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2)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3)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2、调整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1)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2)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3、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1)参加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用,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扩展资料:

生育险产假问题

2018年4月18日新产假规定通过并公布,自公布日起实施。里面将产假原来的90天延至9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门诊部分和生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报销,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当然对于我们来讲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了。

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表一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还要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女方未上生育保险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也可领晚育津贴,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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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31

马上送给你一篇最全的生育险问题回答汇总:《生育保险怎么买?交多少钱?生育津贴有多少?可以自己交吗?》

根据国家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产的,一次性支付300元;引产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经产道分娩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的(含多胞胎剖宫产),一次性支付40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其中,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想了解更多详情的可以看看我上面的文章哦。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保险机构对因为怀孕、生育问题中断上班劳动的在职女性职工给予必要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和生育津贴的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福利待遇主要有这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不同于其他保险,参保人要报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所在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参保人在进行生育或人流手术之前(以胎儿娩出或排胎之日为准), 已经连续不断地缴纳了至少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个地方对这点的规定都有一定不同, 譬如北京和广东的要求就不同,北京要求连续满9个月,广州要求累计满1年。

在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下, 生育险对女性在职员工和男性在职员工而言, 享受的福利内容是不一样的。

对于女性在职员工不仅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是对男性在职工,如果他的妻子也有生育保险,则只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期; 但是如果其配偶是全职妇女则除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其他的福利待遇则都可以享受到。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内容之一, 想要了解社保的其他内容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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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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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扩展资料: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生育保险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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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08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如下: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扩展资料: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三、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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