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 外地工作社保的问题

本人上海户口,四金(五险一金?)已交12年,现在要到外地工作,上海户口保留。
那边公司说只能在当地帮我交五险一金,但我又不想放弃上海将来的福利,我应该怎么办呢?求解答。

废话不多说,直接给你解答:
首先这个事情不难,你在上海的社保之中养老保险先办停,但医保继续缴纳,医保是不可以停的,中断超过两个月的年限作废,所以上海那变现在只交医保不交养老了。

然后外地那边可以正常开户和缴纳,等你离职的时候回上海之前记得找外地单位要两份材料:1、离职证明 2、社保缴费证明。 要到这两种材料以后回上海把社保账户合并即可。年限和金额都是累计叠加的不会有任何损失。

当然你也可以两边都正常缴纳,迁移社保之后一样是会叠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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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上海那面的养老保险先申请办停,医保继续缴纳,因为医保是不可以停的,中断超过两个月的年限作废,然后外地那边可以正常开户和缴纳,如果不在外地工作的话,回到上海合并账户即可,年限和金额都是累计叠加的不会有任何损失。

    温馨提示:

    离职的时候回上海之前记得找外地单位要两份材料(想要进行账户合并必须用到这两份材料):

    离职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 

养老保险办停方法:只要停止缴费,社会养老保险就会自动暂停,其间暂停多长时间没有关系,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直接缴费续保就可以。另外需强调,暂停期间的保险无法补交,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照缴费累计时间计算,多交多拿,少交少拿。 你可以考虑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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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25
把社保转过去就行了。养老保险和医保都可以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医保:
流动就业人员提出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申请,有接收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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