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一万元都4年多了,当时写了欠条的,欠条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这个要看当时是否有约定履行期,约定了履行期没有超过的,是有效的;没有约定履行期的,那是已经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了,是无效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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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欠条本身不存在失效问题。时效两年是到提起法院诉讼的时间限制,超过两年的时效,法院将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还钱的,法院也支持。
  如果在此期间,你一直在主张自己权益,从最后一次主张算起两年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时起算。
第2个回答  2014-06-06
欠条本身不存在失效问题。时效两年是到提起法院诉讼的时间限制,超过两年的时效,法院将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还钱的,法院也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时起算。
第3个回答  2014-06-06
欠款没有指明还款时间的,按照两年计算,在两年内,你没有主张自己的权益,就等于你放弃了,就不再有效了,如果在此期间。你一直在主张自己权益,从最后一次主张算起两年内有效。
第4个回答  2014-06-06
没用,我同事欠我2万元,五年了。一分不赔,要还急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