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发票薄都已经核销了的,现在要作废,要到专管员那里签字才可以开负数发票,我去过专管员那里,貌似不那么好办啊,要是这部分收入就算了,多交就多交了,那我的收入可能就冲不了了,但是那个应收账款怎么冲销呢,原始凭证是什么呢?
那么收入呢,一方冲销应收账款,另一方应该是收入了,我现在开的是增值税发票了,如果冲了收入,但是实际开的国税发票又摆在那里的,关键是没有通过地税这关,也不能说是地税同意冲收入的。
那么收入呢,一方冲销应收账款,另一方应该是收入了,我现在开的是增值税发票了,如果冲了收入,但是实际开的国税发票又摆在那里的,关键是没有通过地税这关,也不能说是地税同意冲收入的。
追答你冲销了原来的应收账款,后面又开增值税发票,记入应收账款,等于没有减收入啊。你记账为什么要地税同意啊,只有少交税,税务部门才会干涉啊。
注意事项:如果对方是为了抵税而退回原来的发票叫你重开增发票,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对方也是不能抵扣的,发现以后当偷税处理,所以你要提醒下对方。
是这样的,退回的发票是等于重复开的,我们财务做账的时候按照开的发票都已经交了税了,以前开发票不属于财务管,开发票的人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相当于多交了税了,不需要再给对方开增值税发票的,所以账上是多做了收入,多做了应收账款。找地税开负数发票,专管员不太好说话,所以不好办
追答那你就以退回的发票当原始凭证,记冲销应收账款,账就这么处理。如果重开的发票还没有记账,就不要记账了,将退回的发票全份保管好(票面上写上作废),以后审核时再拿出来看。其他的事怎么办是另外回事了,靠你们自己的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