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们犯了错,被关在哪里

如题所述

先秦时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有人关一起

汉代“约法省刑”设立“颂系”制,监狱分不同级别高官重臣犯罪按爵位关押
所谓“颂系”,是宽容犯罪分子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设计,是基于儒家文化原则,首先考虑了官员和有爵位者的犯罪。凡是得到“颂系”的犯罪人员,不需坐牢,监外执行即可。即便坐牢,也不用戴刑具。

  《汉书·惠帝纪二》记载,爵位“五大夫”以上的、公务员“六百石以上”的,还有皇帝身边的宦官、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可获得“颂系”。后来80岁以上、8岁以下及孕妇等普通囚犯也可以获“颂系”。早在汉代,已设有不同类型的监狱,如掖庭秘狱、廷尉诏狱、上林诏狱、郡邸狱、共工狱、若卢诏狱、都船狱、都司空狱等。这些监狱所关押犯人的身份都不一样。如“若卢诏狱”,关的是将相大臣、两千石以上的大官,是一种“高干监狱”;“都船狱”所关押犯人的级别相对低一些,人员成分也较杂,关“将军以下与两千石”犯罪官员。

  唐代沿袭了“颂系”制度,除对老幼妇病残者给予“颂系”外,同样照顾坐牢的官员,囚犯如果是五品以上的,“月沐一度,暑与浆饮及钱物等”。能定期洗澡,夏天还发给冷饮和钱物。
  这类专押权贵的监狱,在古代被称为“官狱”。对犯罪官员的“颂系”,无疑是一种司法不公。后来不少朝代取消了官员的“坐牢特权”。如南朝陈,所有囚犯“不计阶品”,一律“著械”与“著锁”。不论是谁,只要进来了,都得戴上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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