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核心产品中参数必须逐条满足吗?

如题所述

是的。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所以核心的参数都要逐条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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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贩,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一类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类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
所谓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即可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并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的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招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所签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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