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家前两年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结婚后把房子加我名字?

如题所述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还是要看个人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认为应该怎么做?来看看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建议: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父母全款买的房,准儿媳要加名字

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律师说,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客户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律师说,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很是遗憾。

建议:谁出钱写谁名字,写父母名字最好

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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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6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产属于婚前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不该加上自己的名字,要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完成添加名字。
1、婚前房产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

2、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

3、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即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在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第2个回答  2022-03-06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说合理也行,说不合理也行,主要是看这套房是怎么来的。
如果是老公的钱买的房,娶了老婆之后,房子加上老婆的名字,或是改为老婆的名字,都是应该的,男人嘛,让自己的女人活得更有安全感,是应该的。

但如果这房子本身就是父母的钱买的,或是大部分的钱都是父母的,那加这个名就先要跟父母沟通一下,免得产生什么误会而引起不愉快。
很简单,如果调个转,婚房是你们家的,男方只给了5万或10万彩礼,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男方的名字,你们家会怎么想。
如果说男女身份不同,那如果你有一弟弟,结婚,同样是家里出婚房和5万礼金了,弟媳妇家买10万家电之后,要求房证上加个名,你们家会有想法不。

你的公婆想要女方家长出10万,在他们看来也是合理的,跟夫家家长出资比例相比,夫家完全没有心理负疚的了。



扩展资料: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
大家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填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全款房房产证上加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名字。
1、带上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大概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4、如果是婚后买的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觉得没安全感,一定要加名字才放心的话就拿着房产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二、全款房房产证上加非直系亲属名字。
这样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这将视被为房屋买卖,就相当于你是卖方,需要交如下费用:
1、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2、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
3、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第3个回答  2022-03-06
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为了避免“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怪相出现,也为了防止有些人结婚没几天就离婚,动辄就分掉对方几百、上千万的财产,所以《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婚前买的房子,属于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案中,马大树的父母并未明确表明将该房子赠与大树与晓丽二人,且房产证只登记了马大树的名字,因此其视为对大树的赠与,与晓丽无关。#婚前财产#

二、婚后房产加名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合法有效。

因为房子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马大树,所以马大树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子作出处分,包括将房子转手售卖或者赠与他人,非权利人物权进行干涉。所以,马大树为晓丽加名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虽然买房子的钱是马大树的父母出的,但是其不能阻止儿子在不动产权证上为儿媳加名。那么,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无偿赠与他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加名完成,视为赠与生效。因此,该加名行为合法有效。

三、加名时未注明共有份额的,视为夫妻共同共有。

如果马大树在房产证上为晓丽加名后,该房产就属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的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加名时未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理论上最终分割时,双方各占50%。《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为大树和晓丽的赠与是发生在婚后,两人已成为夫妻,所以没有约定份额,应当推定为共同共有。
第4个回答  2022-03-06

不该。你还挺好意思。

那是人家的房子。除非你不要彩礼,或是一块还贷款。那才算是共同财产。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产,婚后没有共同还贷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无特别约定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