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给一般纳税人。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当受票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收到普票,会计入成本或者费用;收到专票,发票里面包含的增值税不会计提,会跟不含税金额一起计入成本或者费用。
如果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收到普票,直接计入成本或者费用;如果收到专票,需要先计提发票的增值税,作为当期的进项税额,不含税的部分才会计入成本或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