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国近代第一位法学博士签署了中国近代第一部平等条约

如题所述



吴,广东新会人,字文珏。1861年毕业于香港圣保罗学院,在香港高等法院担任翻译。1874年,他自费在英国学习法律。毕业后,他回到香港当律师。


吴于1882年加入李鸿章幕府,在李鸿章等人推动的洋务运动中担任开平铁路公司和中国铁路公司总经理。开平铁路是中国修建的第一条铁路。他以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赢得了中外舆论的赞誉。


李鸿章任北洋大臣期间,吴协助李处理外交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外交经验。1895年赴日本下关与李鸿章和谈。双方都使用英语作为媒介。吴除了当翻译之外,还负责起草文件和条约。他跟随日本的出色表现,连敌国的使节都对他格外尊重。他的外交才能赢得了当权者的钦佩。1897年被清政府任命为第六任驻美大使,此后一直活跃在国际舞台上。吴在担任驻美大使期间,为维护美国华侨尤其是美国华侨的利益做出了巨大贡献。


华人为美国的发展,尤其是美国的扩张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各种政治和经济原因,美国从19世纪中期开始掀起了种族主义排华浪潮。1882年,美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限制法案》,理由是有损国家安全。该法规定20年内“暂停”各类中国工人入境;其他留学生、旅行者、贸易商等。去美国的人必须持有中国政府的证明;美国没有一个州可以允许中国人获得美国国籍。这一法案的通过使美国的排华潮达到顶峰。华工在美国被任意逮捕、殴打、驱逐甚至枪杀,遭受了极其深重的苦难。


吴上台后,中美

当吴一下车,他就开始了为中国工人利益而马不停蹄的运动。值得注意的是,自首任驻美公使陈兰彬上任以来,华工移民问题成为两国谈判的焦点。然而,美国国务院经常无视中国特使的交涉,并在多次照会和抗议后不予答复。


美国政府对中国公使的冷漠态度直到吴出任公使后才有明显改变。无论医院同意与否,吴给国务院的照会将在几天内得到答复。美国总统也给予了吴礼遇。究其原因,吴精通英语,更重要的是他懂得国际谈判的惯例和技巧,以及他坚持不懈地为中国人民争取权益的态度。


在吴担任部长的六年时间里,他曾就华工问题与国务院进行了长时间的激烈争论。由于美国政府顽固坚持排华立场,他的努力并未取得很大成效。然而,吴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交涉,为中国人民赢得了许多权益,其中最重要的是

自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限制法案》以来,颁布了一系列主张严格排华的法案。1888年通过《史柯迪法案》,禁止所有华工赴美。1892年通过了《基利法案》。此案不仅禁止中国人入境,甚至灭绝了在美国的中国人


1988年,吴上任后的第二年,美国国务卿约翰海沃德给吴带了一个照会,说美国司法部长作了一个新的规定:“我国领事馆签发的文件并不意味着持有人有权入境,美国领事馆已停止签署这些文件。在中国居住在其他国家的人,必须出示该国政府根据1894年条例颁发的证件。”.这张照会意味着,只有中国人从大陆去美国,中国政府才有权签发文件。对于生活在海外的中国人来说,他们去美国的文件将由出发港口的国家签发。如果中国领事出具文件,美国不会承认。这等于剥夺了中国在其他国家进入美国的领事签证权,进一步限制了中国人进入美国的渠道。其实质是反华运动的升级。


收到照会后,吴仔细研究了这一规定和此前的几部排华法案,试图通过它们的矛盾来反驳这一规定。他在给约翰海的照会的回信中指出,最新的条例违反了1894年签署的《中美会订限禁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款》,其第三款规定:“中国人如要在来美时申报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出口处取得中国官员或其他国家官员给予的许可证,并由美国驻出口处的使节或领事馆的签字人审查,作为上述条例的依据。”这一段明确指出,中国人的赴美签证并不限制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必须从当地政府获得签证。他还郑重指出,中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她必须维护自己的尊严,不会放弃为自己的公民申请签证的权利。


美国当局见吴不让步,提出将该条例提交美国法院裁决,试图迫使中国政府接受。吴知道这一情况后,他立即注意到了海。他指出,美国在处理来自中国的移民问题上一直采取民事诉讼和外交途径的双轨方式,其法院往往无视国际公法,将美国法律置于国际条约之上。他还引用了1888年通过的《史柯迪法案》作为例子。“无论法院如何赞同不合理的立法,都不能让一个政府不遵守她庄严签署的条约的义务。”冲突发生时两国政府之间的谈判、政策协调和签证问题是两国之间的事情,不能诉诸法庭。他还含沙射影地说,美国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把国际谈判提交给法院是极其荒谬的。


他的反驳庄重有力,证词确凿,深刻揭露了美国政府一贯采取的欺软怕硬的霸权行径。一些有正义感的美国官员也很惭愧,在国会辩论时慷慨陈词,试图阻止这一条例的通过。然而,由于美国政府执意曲解条约,坚持排华立场,吴在任内并未解决这一悬案。但他的奋斗为下一任部长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美国政府不断通过排华法案,一波又一波的排华终于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抗。1905年5月10日,上海士绅和商人开始讨论抵制美国对华工的苛刻禁令,主张禁止美国货。全国舆论界、学术界、企业界热情支持抵制美国货,立即形成了全国性的运动。全国各重要城市的商科学者纷纷响应,全球华侨华人迅速加入抵制行列。吴在美国呆了六年,目睹了中国工人的悲惨处境,急于挽救中国人的利益。因此,他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积极为抵抗运动奔走。他的积极活动影响很大,连美国人都认为是吴领导了抵制美国的运动


美国排华浪潮之际,受美国影响的中南美洲国家也在跟风。吴在为美国华人争取利益的同时,也为这些国家的华侨华人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1999年12月,他在华盛顿与墨西哥驻美国大使签署了《中墨通商条约》。由于中国与外国签订条约,主持人基本都是传统教育出身,不知道什么是国际公法,所以经常被外人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国家主权和人民权利交给外人。吴签订的《中墨条约》在当时所有的对外条约中是相当公平的,其中的五条,如平等关税、中国放弃外国领事的权利、随船上岸寻衅滋事者必受地方官处罚、中国人民共享他国利益、中国人民与墨西哥人平等的法律地位等,在与他国的协定中从未有过。这是吴第一次为中国获得该奖。这无疑为中国在墨西哥利益的不可侵犯性提供了最可靠的保障。


受美国排华浪潮影响的秘鲁也于1909年5月14日颁布法令,禁止500磅以下的中国人入境,并宣布1874年的《中秘条约》过期。协议规定中国和秘鲁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这基本上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吴于1909年6月受中国政府委托抵达利马,与秘鲁政府谈判。经过近两个月的谈判,秘鲁政府终于在1874年承认了《中秘条约》的有效性,废除了“五月十四日法令”。中国同意自愿限制中国工人的出口。同年7月初,它签署生效,取消了许多针对秘鲁华侨的苛刻规定和重税。


吴第二次赴美时,看到美国国家排华的趋势在扩大。尤其是那些与中国友好了几个世纪的国家,只要美国势力在那里扩张,排华浪潮马上就蔓延开来。如1898年的夏威夷群岛和菲律宾群岛。甚至在某些地区,排华运动也是在美国的支持下进行的。比如1902年的古巴,其军事总督是美国总统授权的。中南美洲很多国家也受到美国的影响,引起排华的连锁反应。吴非常担心这种情况,所以他建议政府应该与中南美洲的16个国家签订外交使节合同,以保护海外华人的利益。清政府非常重视吴的建议,并立即在巴拿马派驻了总领事。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吴的理想在民国成立后逐渐实现。


吴与等国在中南地区因移民问题进行了十余年的交涉。作为一个弱国的外交官,他之所以能够在对外谈判中有所收获,是因为他的谈判建立在以国家和华侨利益为重的原则之上。这一原则在吴对外谈判中的具体体现有以下两点:


第一,外交和内政,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但对于那个时代的王公大臣来说,可能有些人并不理解它的含义。1909年,吴在处理南美华侨问题时指出,“人民就是民族,民族就是民族。”他认为海外华人支持清廷。也就是有了“本”,缺的是怎么“修”。因此,他给当时正在改革内政、准备立宪的清政府出谋划策,希望政府能够明白“外交与内政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一切“内政”和“能取信于民”的东西,自然会回归人心,国家才会强大。外交官的言论有力量,才能保护侨民,增加人们的向心力。“本”是可以巩固的。


第二,保护侨民就是保护国民权利。他曾在最后一次演讲中向清廷指出,英国是殖民化最成功的国家


吴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不仅尽力挽救海外华人的权益,也尽力展示中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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