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超比例或超基数缴付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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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7
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2018年10月份东莞市某企业部门经理工资为25000元,按12%缴纳住房公积金即个人扣款3000元,社保个人负担2000元,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工资25000-公积金1848.6-社保2000-个税基数5000)*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个税1820.28
说明:因其公积金3000已超过东莞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5405*12%=1848.6(公积金免税上限),所以只能扣除1848.6,超过部分1151.4是要计税的。
第2个回答  2017-07-15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