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人员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首次参保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续保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

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扩展资料: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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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9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1、录用材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无需提供),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复印件。

2、身份证件:新建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另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办表格

根据不同情形,需分别填写以下表式:

1、新建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职工专用)》

2、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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