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正式的不清楚,有交五险。法定节假日上班没有双倍工资,国庆和元旦就放了一天,不去上班还要扣工资,事后也没有其他补偿。老板特别抠。现在想要提出离职,可以不等30天直接走人吗?会扣我工资吗?请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解答一下,不要列一堆法律条文,直接说可以或不可以,谢谢。
请问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还是要等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