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12
我国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程序上就是采用英美法系的制度,但是在判断合同的成立上却又有些许不同,在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规定上也有自己的特色,而且没有对价制度的构建等。具体的说,美国和中国在具体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学教育和司法体制上都是有区别的。
首先,是本质的区别。中国的法律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法律。美国的法律是建立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法律。其次中国的法律是服务人民大众的,也称成文法。美国的法律是为资本者提供服务的法律,也称普通法或判例法。
美国的法律在认定程序上的制度是很严谨的,中国在不断提高但做的还不够好,看看相关案例就知道了:最近许云鹤的案子、佘祥林的冤案等等很多的。“疑罪从无”是英美法系的精髓,实行几百年了,中国开放以后也采纳这一精神,实际操作不尽人意,冤假错案屡屡发生,这是制度问题。
第2个回答 2008-09-24
很大很大的不同,美国的法律是属于英美法系,我国法律大多借鉴于大陆法系.
随便举几点吧:
美国是判例法国家,他们的成文法没有我国多,法官判案多是依照以前的案例来判案,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案多是依照成文法条.
美国审案时,裁定有罪无罪的是陪审团,量刑的是法官.
我国审案,裁定和量刑都是法官.
美国的司法制度肯定比我国完善,因为美国的法官独任审判可以不受到外界的压力影响.
美国实行的是法官终身制,法官薪水高,而且除非他主动提出辞职、退休,他的上级都没办法辞退他。
我国的就不用说了吧~~~法官若是和上级作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