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劳务费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有条件。

以下说明关于薪金支出在税前抵扣的情况。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十七条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第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一)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二)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1、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2、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3、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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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3

可以,但有条件。以下说明关于薪金支出在税前抵扣的情况。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十七条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第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一)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二)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三)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四)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五)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六)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七)独生子女补贴;

(八)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九)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 饮食服务行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可据实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有关不能扣除的特殊情况:

第十九条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二)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三)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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